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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2日

2009年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hd.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民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510032;传真:010-8257913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办公场所。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高度重视,全面筹备,确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加强组织建设,一把手亲自负责,主管副局长牵头,办公室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协同配合。在工作推进中,我局要求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整合力量,将本科室相关业务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交流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讯的交流,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信息公开最新工作动态、重点人和重点情况,认真学习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信息,注重与我区其他单位的情况交流。通过信息交流,掌握情况,认真加以研究、做好工作预案,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我局非常重视培训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培训工作,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向区政府询问相关政策情况。同时也根据实际,组织培训、自学。

  (三)注重工作创新,提高工作绩效

  一是改进工作考核制度,坚持评比验收“三结合”原则(把检查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把督促落实与培训提高、交流切磋相结合,把评分结果与传统工作方式的改变、行政透明度的提高程度相结合)。二是借助政务信息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具有普遍共性的重大问题,召集相关科室,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妥善答复申请人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呈报有关领导,以推动复杂疑难问题的圆满解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占78.57%;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7.14%;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10.71%;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鉴于我区市民素质及信息化程度较高情况,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海淀区政府网站上,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效率,并结合我局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王喜瑁副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为机构负责人,设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因未接到申请,故本年度不存在收取费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因我局无相关收费,故本年度不存在费用减免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没有产生相关诉讼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60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进展顺利,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但政府信息公开是新生事物,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执行力度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0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包括三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起靠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三是对工作流程进行整合,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流。

  (二)加强场所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建设,场所及相关设施建设要突出三大特色:科技、人文、便民。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强化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创新考核方式和程序,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利用,通过监督考核评比,奖勤罚懒,推广好的经验、办法、措施,提高工作绩效。

  (四)加强业务培训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相关政策规章、规定的理解深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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