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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宁庄西路当代城市家园在人防工程安装充电桩事宜的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关于安宁庄西路当代城市家园在人防工程安装充电桩事宜的办理情况报告
收案日期: 2016年2月1日
来访事由:   尊敬的人防领导您好,我在海淀区安宁庄西路当代城市家园小区租到了一处人防车位,由于准备购买电动汽车,希望在人防车位安转电动汽车充电桩。11月份联系物业,答复可以安装,于是交付了购车款。然而到了12月份再联系物业,物业却以人防不同意为由拒绝同意盖章。按照《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转的通知》的第七条: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应不破坏人民防空地下室战时发防护功能。在人民防空地下室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应由人民防空地下室管理使用单位报告属地区县民防管理部门。请人防领导予以解决我的实际困难,谢谢。
回复内容:   该工程工程编号为海13-0225-1-2-3,属于单位工程,由“北京当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使用手续,使用期限为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17日。而该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使用人始终没有就人防工程内安装充电桩的事宜进行咨询、请示与联系,也就不存在此事上的不同意。                     根据京建发【2014】238号文件<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辖区人防工程安装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安转支持与积极配合,并按规定要求答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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